学院各教师: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海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委员会章程》精神,为做好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
1.学院学术委员会由9人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1名(青年教师担任)。
2.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的代表性。院长应作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二、委员条件
1.政治上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遵守宪法法律,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能够把握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内涵和发展方向,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
5.能够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三、委员遴选
1.在学术委员换届过程中,发扬学术民主,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确保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全体教师大会选举产生。学院学术委员会当选委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备案。
四、工作安排
学院于10月25日前完成学院学术委员会遴选工作。
体育学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