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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标准
    2022年海南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年11月13日 19:01 

一、测试对象

本次测试对象为海南大学2019级、2022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留学生、交流生等。

二、测试项目

(一)男子大学生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50米跑、1000米跑、视力。

(二)女子大学生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50米跑、800米跑、视力。

三、测试时间

11月14日--12月15日期间开展体测工作,于12月16日至12月20日期间完成测试和报送测试数据;如测试时间有变动,以新的测试通知时间为准。

四、测试地点

海甸校区第一运动场、第二运动场、城西校区运动场、儋州校区运动场。

五、测试具体工作安排

(一)教务处负责提供2019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的名单;

(二)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动员各书院学生按班级开展测试,积极开展宣传引导,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每位学生按时集中测试。2019级本科学生,在测试前请各班体育委员或班长于11月18日前与体测老师联系预约体测时间和集合地点,体测老师的联系方式请查看达标工作安排表或通过体育学院官网体测中心栏《2022年体测达标工作安排表》查询;

(三)体育学院负责全校学生测试工作;

(四)人员安排与工作职责。

1.负责人:洪家云  梁丽凤

工作职能:统筹安排工作

2.测试工作管理人员:罗海蛟 林梅娟  联系电话:66187942

工作职能:负责三个校区测试工作安排;学生信息库与体测数据整理、核对;体测工作总结、撰写测试工作报告,报送校领导审定,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学生体测成绩查询与相关业务;毕业生体测清考、学生补测工作;负责教育部、省教育厅体测复核抽查工作。

3.海甸校区第一运动场负责人:付老师(13687593900)   赵老师(13005095980)

工作职责:负责第一运动场测试器材检查、维护、借发、收回、登记。

4.海甸校区第二运动场负责人:吕友文(13687591876)

工作职责:负责第二运动场测试器材检查、维护、借发、收回、登记。

5.海甸校区体测器材日常维护和场肺活量测试仪布置负责人:王召金(15120691688)        卢振光(13178927623)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三个校区体测场地准备,体测器材的日常检查修缮和配送;海甸校区第一、二运动场肺活量测量仪器布置、收回、消毒。

6.城西校区运动场负责人:黄老师(19907566395)

工作职责:负责城西校区运动场测试器材检查、维护、借发、收回、登记。

7.儋州校区体测负责人:王老师(15120699235)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儋州校区学生体测工作的实施与落实。

8.儋州校区运动场地负责人:韩老师(15595831497)

工作职责:负责儋州校区学生体测清考、补测工作实施,运动场测试器材检查、维护、借发、收回、登记。

9.校医院负责人:郭院长

工作职责:负责校医院安排医生对申请免测学生身体身体状况评估是否能参加体测并出具医学证明。

六、测试要求  

(一)学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严禁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的行为。如有违纪现象,该生体测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海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二)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11月14日——11月25日)期间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

(三)严谨对待测试每项工作,在填报测试数据表时,请使用规范汉字,按要求填写数据(有个别港澳学生名字会用到繁体字除外)。退伍同学、留级同学、休学同学,港澳地区同学请在备注栏注明。

(四)参加测试的学生完成所有项目测试后,请核对本人各项目测试成绩(某项数据缺失会导致学生成绩无法上传),确认并且无异议后签名。测试结束后教师及时向学院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测试数据。

(五)国内交换生的测试成绩以在外校学习期间《标准》测试成绩为参考录入个人档案,在校学习期间正常参加校内组织的测试。

(六)测试期间,请学生在学校指定安排的班级参加测试,随意离开本班级测试成绩无效。

七、免测申请办理

因伤、病、残疾等丧失运动能力无法正常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免测申请。

(一)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办理流程

    步骤1:体育学院网站首页--体测中心栏--下载2022年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纸质表):

   步骤2:校医院核准提供医学证明,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请到海南大学医院(海甸校区找蒙玉琪、林海华或徐玲医生;城西校区医务室找赖建萍医生)开取医院证明;

   步骤3:负责测试体育教师在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签字(同时在体测成绩记录表标明“免测”并由本人亲自签名确认);

   步骤4:从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或企业微信号,选择“体测免缓申请”选项填报信息。

   步骤5: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医学证明递交体育学院108办公室(存档);

   步骤6:体育学院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五个步骤完成方可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手续办理时间

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手续办理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

(三)免测相关

1、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其他申请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不能参加该年度评优与评奖

2、国际交流生(出国或出境)测试时不在校,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良好以上登记。

八、安全与卫生

(一)学生要及时了解年度测试项目和测试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二)测试过程必须做到安全有序,参测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教师在测试前要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并做好测试前准备活动和测试指导工作。

(三)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可依程序申请缓测或免测。

(四)学生参测时应穿着规范运动服装、运动鞋。如着装没有达到要求,为确保测试安全,测试老师可以拒绝其参加测试,避免测试时发生意外与损伤。

(五)如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教师及时到教师休息室使用药箱里的药品进行紧急处理,严重者拨打120送医院诊治,电话告知体育学院洪家云院长和梁丽凤副院长,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书院辅导员。

(六)器材负责人要保持测试器材安全完好、干净卫生、整齐摆放,测试肺活量吹嘴必须经过消毒。

(七)测试过程要爱护测试仪器,测试仪器和器材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按有关规定处理(丢失器材由借用班级承担赔偿),测试完毕马上归还,不得长期占用。

九、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返校学生申请缓测安排。

因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参加本时间阶段测试的学生,未返校学生进入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体测免缓申请”应用,填报体测免缓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即可,体育学院另行安排时间组织测试。没参加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学校组织的测试,且未申请缓测的将记为主动放弃本年度测试。

、本科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毕业成绩评定:成绩=大四测试成绩的50%与其他三学年平均得分的50%之和。毕业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十一、体测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海南大学联谊馆108室      

联系电话:66187942      

联系邮箱:991884@hainanu.edu.cn

联系人:罗老师  林老师




体育学院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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