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健康标准 >> 正文
    健康标准
    2023年(下半年)海南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2023级)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5:30 

为认真落实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要求,记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体育学院依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精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认真组织和落实相关任务,特制订2023年(下半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使测试工作能得到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本次测试对象为海南大学2020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留学生、交流生。

二、测试项目

(一)男子大学生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50米跑、1000米跑。

(二)女子大学生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50米跑、800米跑。

三、测试时间

10月7日--11月20日期间开展体测工作,教师于11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测试数据,数据发送到邮箱991884@hainanu.edu.cn

四、测试地点

海甸校区第一运动场、第二运动场、城西校区运动场、观澜湖校区运动场。

五、测试具体工作安排

(一)2022级、2023级由体育课班级教师随堂测试;2020级在按学校安排期间开展测试。

(二)任课教师从教学一体化平台导出本班学生名单,录入体测记录模板表中;

(三)人员安排与工作职责。

1.负责人:洪家云

工作职能:统筹安排工作。

2.测试人员:体育学院体育教师

工作职能:按规定组织学生进行测试。

3.测试工作管理员:罗海蛟 冯蕾 王春苗

工作职能:学生信息库与体测数据整理、核对;体测工作总结、撰写测试工作报告,报送校领导审定,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学生体测成绩查询与相关业务;毕业生体测清考、学生补测工作;负责教育部、省教育厅体测复核抽查工作。

4.海甸校区第一运动场负责人:吕友文

工作职责:负责第一运动场测试器材检查、维护、借发、收回、登记。

5.海甸校区第二运动场负责人:赵文月

工作职责:负责第二运动场测试器材检查、维护、借发、收回、登记。

6.校医院

工作职责:负责校医院安排医生对申请免测学生身体身体状况评估是否能参加体测并出具医学证明。

六、测试要求

(一)严禁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的行为。如有违纪现象,该生体测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海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二)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请在(10月7日--11月7日)期间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

(三)测试过程要规范严谨:测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测试规程进行测试,采取统一的测试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严谨对待测试每项工作,在填报测试数据表时,请使用规范汉字,按要求填写数据(有个别港澳学生名字会用到繁体字除外)。

(五)参加测试的学生完成所有项目测试后,请核对本人各项目测试成绩,对于未参加的测试项目要标注清楚(某项数据缺失会导致学生成绩无法上传,数据库无法计算成绩,将视体测成绩为0分),测试后由学生确认并且无异议后签名。测试结束后教师及时向学院上报测试数据;

(六)国内交换生的测试成绩以在外校学习期间《标准》测试成绩为参考录入个人档案,在校学习期间正常参加校内组织的测试;

(七)测试期间,请在学校指定的班级参加测试,随意离开本班级测试成绩无效。

(八)退伍生、留级生、交换生、休学同学、港澳地区同学,如所在班级名单里没有个人登记信息,请让测试老师补登记个人信息。按规定参加班级的测试,在备注栏注明情况;

七、免测申请办理

因伤、病、残疾等丧失运动能力无法正常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免测申请。

(一)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办理流程

步骤1:体育学院网站首页--体测中心栏--免测申请--下载2023年(下半年)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纸质表);

步骤2:校医院核准提供医学证明,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请到海南大学医院(海甸校区找蒙玉琪、林海华、樊墙或徐玲医生;城西校区医务室找赖建萍医生)开取医院证明;

步骤3:负责测试体育教师在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签字(同时在体测成绩记录表身高栏标明“免测”,后面签名处由本人亲自签名确认);

步骤4:从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或企业微信号,选择“体测免缓申请”选项填报信息(附件上传:教师签字后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医学证明图片);

步骤5: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医学证明(粘贴一起,申请表在前面),请于10月10日(周二)、10月17日(周二)、10月24日(周二)、10月31日(周二)、11月7日(周二)递交体育学院111办公室审核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步骤6:体育学院网上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六个步骤完成,方可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免测相关

1、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2、国际交流生(出国或出境)测试时不在校,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良好(80)及以上登记。

八、安全与卫生

(一)学生要及时了解年度测试项目和测试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二)测试过程必须做到安全有序,参测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教师在测试前要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并做好测试前准备活动和测试指导工作。

(三)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适合参加测试,可依程序申请免测。

(四)学生参测时应穿着规范运动服装、运动鞋。如着装没有达到要求,为确保测试安全,测试老师可以拒绝其参加测试,避免测试时发生意外与损伤。

(五)如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教师及时到教师休息室使用药箱里的药品进行紧急处理,严重者拨打120送医院诊治,电话告知体育学院洪家云院长,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书院辅导员。

(六)器材负责人要保持测试器材安全完好、干净卫生、整齐摆放,测试肺活量吹嘴必须经过消毒。

(七)测试过程要爱护测试仪器,测试仪器和器材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按有关规定处理(丢失器材由借用班级承担赔偿),测试完毕马上归还,不得长期占用。

九、本科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毕业成绩评定:

成绩=大四测试成绩的50%与其他三学年平均得分的50%之和。毕业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海南大学体育馆111  

联系电话:66187942      

联系邮箱:991884@hainanu.edu.cn

联系人:罗老师



体育学院

2023年10月7日



海南大学体育学院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 邮编:570228 ) 
    综合办:0898-66279235  教务办:0898-66279234
    美工支持/中旗网络
  • 友情链接 北京体育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
    海南大学 海大体院